网站公告:网上文章、律师答疑、论坛观点均为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如有不妥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首席法律顾问:董维芹律师
 法律咨询电话:13383118651
 电子信箱:Donglushi@126.com
 留言QQ:164139101[点击留言]
  站内资料查寻
法规导航
网上留言咨询!
  专业频道
我如何向下落不明的人讨债

  刘先生:2003年5月,我借给我的一个朋友人民币五万元。这位朋友打给我打了借条,借条中言明借期二年。现在这位朋友下落不明。诉讼时效快要到了,我该怎么办?

  律师:对于这种情况有两个办法:

  一、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你手中有你朋友打的借条,法院会立案。由于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可以公告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债务人到期不应诉,人民法院对于证据确实、充分的可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二、当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你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债务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2007--2010 (C) 河北法律律师网 版权所有(如有意转载我站内容,需先给我站建立友情链接!欢迎与我站交换链接
声明:本站为公益性网站,刊载文章以共享、研究为目的;如有不妥,请与我们联系,谢谢您的支持!
法律咨询热线:13383118651 电子邮箱:Hebls888@126.com  留言QQ:164139101(单击直接留言)
网站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 网站技术支持:金桥电脑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