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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2条),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一、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二)、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可以是暴力、也可以是非暴力。录夺他人生命的方法、手段有多种如:枪击、刀砍、绳勒等。不作为行为主要是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而言的,如婴幼儿的父母、医生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处罚
   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司法实践,情节较轻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至人死亡;
  (2)出于义愤杀人,
  (3)因受被害人长期迫害而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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