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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授犯罪方法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第二百九十五条),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将实施犯罪的具体做法、经验传授给他的的行为。

一、犯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秩序的破坏。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语言、文字、动作或者其他方式方法将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技能传授给他人的行为。
  “犯罪方法”主要是指犯罪的技能与经验,包括犯罪的手段、步骤、反侦查方法等。
  “传授犯罪方法” 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将实施犯罪的具体方法、技能、经验传授给他人的行为。
  传授犯罪方法罪属于行为犯。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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