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相比,《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有以下特点:
一、是患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应充分考虑职业病治疗的需要。
二、是工伤职工符合规定的康复性治疗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支付,《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应考虑康复用药的需要。
三、是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其保障水平高于基本医疗保险,一些治疗需要但价格较高的药品可以列入《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四、是为了满足工伤职工急救、抢救需要,一些血液、蛋白类制品可以列入《工伤保险药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