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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根据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支付,支付标准为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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