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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等级划分

[法律指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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