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送彩礼是我国世代相传的习俗。没有结婚、或结婚后又离婚的,彩礼是否能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此有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也就是说,当事人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的,如果符合上述三项之一的,人民法院就会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