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答: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the appraisal right of dissenters),又称为股份评估权、股份评估补偿权,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基于“资本多数决”的原则就有关公司的重大行动做出决议时,对该决议持异议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以公平合理的价格购买其持有股份的权利,从而退出公司。
我国《公司法》第75条引入了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对于具体适用的情形规定如下: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它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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