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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哪些,都是怎样产生的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董事会:其成员为三至十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监事会: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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