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某公司的董事之一,出资最多的四人(包括我)成立了董事会,并由出资最多的(占20%)张某担任法人代表以及公司的经理及董事长。自张某上任以后,独断专行甚至将许多私人开支帐由公司报销。今年还欲将其他股东手里的股权收回。要求公司股东退股(按原入股资金价退),其退股资金由公司名义开具支票。现四人的董事会中就有一人退股。我们其他几位董事能否将其董事长以及总经理的职务免除?如果张某为了稳定人心,自己先主动退股,在这样比较有利的形式下,怎样将张某赶出公司呢?如果张某退股以后,第二大股东的我,是否自动成为董事长呢?
答:董事长应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应由董事会聘用,因此张某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完全可以通过董事会决议这种正常途径予以免除。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法律上究竟谁是贵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法律上股东会不能干预董事会的决策,但在现实生活中,大股东往往通过种种方式干预董事会的决策,而且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东甚至可以撤换董事,从而最终控制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任免。如果你们是公司真正的股东,则可以不受外来干预。您作为第二大股东,也不能自然成为董事长,必须经过董事会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