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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解读(十六)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本条是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和组织机构的法律适用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含义的规定。

  本条明确了以下原则,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结构,首先应遵守本节的特别规定;对于本节没有规定,而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和组织机构有共性的要求,则适用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相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仅有一个股东,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两个以上。第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大多是合一的,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大多是分离的。第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要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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