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双方达成房产赠与协议后,按下列程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一、赠与双方到房管部门(石家庄市在桥东办公地址在平安北大街49号、桥西办公地址在中华北大街19号石房大厦),赠与双方填写房地产转让申请表、签定转让契约。
二、赠与双方交验本人(含共有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 《土地使用证》和房产现状证明等证件。
三、房管交易管理人员对转让房产现场勘查,依法确定是否准许转让。
四、由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转让房产进行价格评估,公证(见证)机关对转让行为进行公证(见证)。
五、按规定交纳税费。
六、受赠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 |